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目的

內部稽核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 本公司為加強公司治理、強化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於董事會設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其每年考評及薪資報酬由董事長核定之。
  • 稽核單位依風險制定年度稽核計畫,並提呈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依年度稽核計劃執行稽核工作。
  • 稽核單位依照主管機關之規定,於法令期限內完成下列事項之網路申報作業:
    1. 十二月底前申報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
    2. 元月底前申報當年度『稽核主管與稽核人員資料』。
    3. 二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4. 三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5. 五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